内蒙古质量认证 vs 产品质量认证
内蒙古质量认证的目标是质量系统,即质量保证的能力。它根据的是等同于ISO9000族系列规范的有关规范,是由威望的、公正的、具有独立三办法人资格的认证机构(由管理机构认可并授权的)派出合格审阅员组成的检查组,对请求方质量系统的质量保证能力根据三种质量保证方式规范进行检查和评价,对符合规范要求者颁发合格证书并予以注册的悉数活动。它能够进步竞争优势,改进企业绩效,吸引投资,精简运营削减浪费,进步客户满意度。质量系统认证是自愿的,企业经过系统认证取得的系统认证证书不能用在所出产的产品上,但可以用于正确的宣扬,ISO是国际认可的通用规范。
产品质量认证是对产品做测验,对与产品有关的供方的质量系统进行鉴定,鉴定内容包含供方的质量系统对其出产、设备、材料采购、查验办法等能否进行恰当的操控,能否使产品一直符合技术规范。产品质量认证经过后不只颁发认证证书,并且还答应在产品上运用认证标志。
质量系统认证与产品质量认证主要的差异是认证的目标不同。产品质量认证的目标是特定产品,而质量系统认证的目标是供方组织的质量系统。由于认证目标的不同,引起了获准认证条件、证明方式、证明的运用等一系列不同。但它们也有共同点,便是都要求对供方组织的质量系统进行系统审阅。
质量系统认证与产品质量认证是有差异的,在了解他们的差异及作用的情况下,企业就能带有目的性的选择需求的认证方式。一般可分为以下几个需求考虑的要素:企业的产种类类多寡,产品是否需求执行规定的强制性规范,用户属性偏向哪一类,用户对质量认证方式的具体要求等。因此,关于出产的产品是单一种类,或执行强制性规范的产品,或成批大量出产的产品,或产品的用户较分散,或需方指定要求供方取得产品质量认证证书的企业,都应该考虑进行产品质量认证。关于多种类、小批量,或没有威望性产品规范可作为产品认证的根据,或需方指定要求供方取得质量系统认证证书的企业,应该考虑进行质量系统认证。